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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临时人员公告

2020-11-17 19:41:05

来源:岳池县公安局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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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01招聘名额普通临时人员岗位,40名(男性)。02招聘对象广安市辖区户籍公民。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临时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同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名额

普通临时人员岗位,40名(男性)。


02

招聘对象

广安市辖区户籍公民。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临时人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03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18至3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85年11月13日至2002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信网查询)。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但是应当在入职后最长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年内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不予续聘;

4.身高170CM(含)以上;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禁止条件

1.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治安行政处罚、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严重病史,不宜从事警务临时人员工作的;

4.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曾在广安市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未到期离职或解聘,或在岳池县公安局从事过辅警工作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依照相关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临时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岳池县公安局六楼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警务临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粘贴上2寸证件照(白色背景)。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及报名表格下载:打开网址:http://www.scyc.gov.cn/ ,点击进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查找“岳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临时人员公告”。

2、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打印)、计算机等级证、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以上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05

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100分,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临时通知。(考试范围主要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常识)。

(二)面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面试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50%计算,最终按总成绩进行排名。

(三)心理测试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不计算分值,心理测试时间地点临时通知。心理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予以淘汰,合格者进入体检。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06

体检

心理测试合格者,根据考聘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色盲、色弱、肢体功能障碍、有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纹身、乙肝病原携带者伴有肝功异常、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双眼矫正视力低于5.0以下、毒品检测呈阳性、艾滋梅毒的为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时间地点临时通知。



07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填写《公安机关招聘临时人员政审登记表》,到所在户籍地派出所参加政审。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08

公示

      考察合格者,按照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09

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招聘对象,拟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岳池县公安局报到,统一工作分配,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试用期为二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和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10

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岳池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制度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11

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岳池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26-5234419(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26-5234098(岳池县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
警务临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关键词: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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