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至28日,岳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等24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19年期间,李某某、张某某等24人利用伪造的成功人士虚假身份,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直播间聊天等方式随机添加好友,在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后,诱使被害人在“赢智服务系统”“隆顺策略”“远洋国际”等APP投资平台上购买股票期权和公司股权,并让被害人将购买资金转入指定的第三方公司银行账户,而后又通过第三方公司将资金转入自身实际控制的内部银行账户中。通过上述方式,先后骗取2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20余万元。


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及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因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经合议庭评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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