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曝光一起网约车违法典型案例,乘客下单后,平台竟派出未取得《运输证》的车辆,最终平台和司机被罚。
网络图片。
2024年1月1日,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唐某驾驶川XD*****小型轿车运载一名乘客,从广安火车南站公交站到兴亚电竞酒店,该趟运输由乘客在某网约车平台下单,驾驶员唐某在该平台接单。经调查,该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广安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唐某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本趟运输派单的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该网约车平台公司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运输证”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唐某构成未取得“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鉴于该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唐某的违法行为在2024年度均是第一次被查处,广安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平台公司和唐某依法从轻处罚,分别处罚款5000元、3000元。
广安交通提示: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主动清退未办理合规证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广大司机朋友不要轻信“有驾照就能申请加入网约车”的违规宣传,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须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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