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要求,按照市场化竞争原则确定开发主体,现对广安市岳池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业主进行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优选依据
《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
二、项目概况与优选要求
项目名称 | 广安市岳池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岳池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境内,距离岳池县城约15千米,距离成都市约285千米。距离已建广安500kV变电站约45千米。 |
实施时间 | (1)应按地方人民政府要求,最大限度争取该项目提前取得核准批复。 (2)项目在取得核准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 |
建设目标和标准 | (1)建设目标:上水库利用岳池县杨家沟水库西北面高山河沟中筑坝新建,下水库利用已建的杨家沟水库。初拟上库正常蓄水位620米,死水位590米,调节库容410万立方米;下库正常蓄水位410米,死水位397.63米,调节库容469万立方米。电站规划装机容量29.8万千瓦。 (2)投资规模:总投资约24.4亿元。 (3)建设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设计施工标准。 |
项目运作方式 |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建设及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资开发主体承担。投资开发主体全部承担投融资以及建设、设备、运营维护等方面的风险,且资产的所有权为投资开发主体所有。同时地方人民政府不做任何投资回报率的保证,也不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备注:该项目暂未进入国家、省相关规划,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如因政策变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推进,由投资开发主体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
其他 | (1)须按照《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能源〔2021〕17号)要求,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2)应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全面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减少施工过程可能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妥善做好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推动移民收益与电站开发利益共享,提高移民后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应做好资源站点保护,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抽水蓄能预留发展空间。 |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业主优选中,需以法人身份参与申报,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业主优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申报。
(二)申报企业相关条件如下:
1.申报企业必须有从事过水电站或抽水蓄能电站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并有能力承担本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2.申报企业2022年度负债率应低于70%,总资产应在50亿元及以上。
3.申报企业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4.申报企业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
注:(1)本条第1、2项内容在评审时可审核申报企业上级控股公司以及申报企业控股的子公司条件;3、4项内容在评审时审核申报企业条件。(2)本条第4项申报企业自行承诺或提供申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的证明。
四、优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优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8日—4月1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至18时00分,携报名申请表、申报承诺函(见附件1、2)到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10室(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227号)获取优选文件(PDF和Word版),申报企业需自备存储媒介,或联系优选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电子文件(PDF和Word版)。
五、申请文件的提交
(1)申请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优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优选公告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优选人: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227号
邮编:638000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882675252;
邮箱:182419952@qq.com
附件:1.报名申请表
2.申报承诺函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报名申请表
申请人 | 名称 | 全称 |
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
联系人 | 姓名(电话) | |
上一级控股公司 | 名称 | 全称 |
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
联系人 | 姓名(电话) | |
下一级控股公司 | 名称 | 全称 |
注册资本金 | 万元 | |
联系人 | 姓名(电话) |
时 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 (盖章)
附件2
申报承诺函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优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按优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内容全部响应;
(2)我方承诺我方的响应文件中有关资料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如果我方成为中选投资企业,我方将按优选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保证严格履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相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
(5)若我方成交中选投资企业,我方将接受优选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2.(其他补充说明)。
申报企业:(申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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