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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岳池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4-03-21 18:39:06

来源: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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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补充优化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岳池县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补录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2021年6月以后离校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7.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不接受报名。

本次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九龙街道成果路下段177号),所需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报送:

1.《岳池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报名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不带眼镜)彩色证件照片;

2.《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档案存放证明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质的需提供资格证复印件。

4.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2)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需要提供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岗位信息表进行资格审核,在2024年3月27日下午18:00前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方式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如报考人员未收到资格初审结果反馈,可电话(0826—5243077)咨询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笔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3月28日一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前往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考核

(一)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1.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以下简称“笔试考生”)。

2.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下简称“考核考生”)。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收取相关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从事乡村医生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2.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笔试地点及具体时间点以笔试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4.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予以公布。
(四)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考核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 )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4.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5.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6.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考核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总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笔试考生、考核考生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 )予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第四名并列时,考核考生优先;若无考核考生,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和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 )予以公布。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结论。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 )公示7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有问题反映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出现异议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排名先后依次选择具体岗位。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人员管理

通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所属乡镇卫生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服务岗位为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

咨询电话:0826-5243077

监督电话:0826-589739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岳池县卫生健康局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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