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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通告

2024-01-20 09:16:19

来源: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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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尊敬的瓶装液化气用户: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推动瓶装燃气企业实现入户安检全覆盖,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

尊敬的瓶装液化气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推动瓶装燃气企业实现入户安检全覆盖,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取消自提购气模式,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431日起,全县各瓶装液化气充装站、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全面禁止自提购气的过渡期间,用户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的,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车踏板上。气瓶应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安全。

三、请广大用户自觉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用气厨房应通风良好,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确保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

四、自202431日起,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取消自提购气的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对仍存在自提购气行为的有关企业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对行为严重且安全隐患突出的燃气企业,将依法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瓶装液化气用户可通过瓶装液化气公司电话查询并预约购气。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咨询预约服务电话:08265897666,监督举报电话:08265680131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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