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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须知

2020-07-01 18:40:22

来源:岳池教科体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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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就读原则:

小学2-6年级初中8-9年级转入学生按照城区学校就读条件“学位空余、相对就近”原则到指定学校就读。


二、城区学校就读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在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共四类。

(1)正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在城区一年及以上,无房产证者。

(3)房产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房产户。

A.房产证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但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者。

B.购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1年9月底前。

(4)挂靠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挂靠户。

A.挂靠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父母无固定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B.挂靠房产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县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县城购买了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2.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法人)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3.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一年及以上者。

(2)务工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一年及以上者。

4.拆迁户子女。

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的子女。


三、转学流程:

所有转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持《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8月18日至22日到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进行登记,经县教科体局审批于2020年8月30日在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公示,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到指定学校就读。


四、转学具体要求:

1.《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必须经转入、转出学校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科体局同意后,学校方可接收转学生;

2.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一律不得私自接收转学生;

3.接收学校认真审核转入学生各种有效证件,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就读学生才能登记报名注册。


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转入就读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转学须知进行办理。


(来源:学义股)


关键词: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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