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就读原则:
小学2-6年级、初中8-9年级转入学生按照城区学校就读条件和“学位空余、相对就近”原则到指定学校就读。
二、城区学校就读条件:
1.户籍或居住地在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共四类。
(1)正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在城区一年及以上,无房产证者。
(3)房产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房产户。
A.房产证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但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者。
B.购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1年9月底前。
(4)挂靠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挂靠户。
A.挂靠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父母无固定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B.挂靠房产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县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县城购买了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2.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法人)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3.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一年及以上者。
(2)务工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一年及以上者。
4.拆迁户子女。
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的子女。
三、转学流程:
所有转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持《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8月18日至22日到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进行登记,经县教科体局审批于2020年8月30日在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公示,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到指定学校就读。
四、转学具体要求:
1.《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必须经转入、转出学校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科体局同意后,学校方可接收转学生;
2.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一律不得私自接收转学生;
3.接收学校认真审核转入学生各种有效证件,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就读学生才能登记报名注册。
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转入就读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转学须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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