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府征〔2023〕第23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岳池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岳池县普安镇花板桥村、黄桷村、梓桐庙村、字库村,齐福镇水口店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详见附表。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5222896。
附件:S514广安机场至广安区枣山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情况汇总表
岳池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S514广安机场至广安区枣山段新建工程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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