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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岳池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办事指南》的公告

2023-11-01 08:45:42

来源: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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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签订规范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二)取得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颁发的交易鉴证书;(三)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机构备案;(四)集中连片经营土地规模达到30亩及以上;(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剩余有效期限5年及以上;(六)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出方

一、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签订规范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取得农村产权交易机构颁发的交易鉴证书

(三)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机构备案;

(四)集中连片经营土地规模达到30亩及以上;

(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剩余有效期限5年及以上;

(六)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转出方土地流转价款(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

二、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岳池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复印件,流入方如果是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需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须载明农户流转土地名称、四至界限等内容,流转合同期限不超过2028831日,如超过不予受理);

(四)农户流转面积花名册,合同中流转总面积必须等于各承包农户流转面积的之和;

(五)流转合同如果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合同的,需有承包农户的书面委托书;

(六)上年支付农户土地流转价款的证明材料;

(七)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岳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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