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岳池县近年实施的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1号)要求,我局代县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广安市岳池县东南片区(三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集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如有意见,请在10月4日前将意见发往邮箱2532148405@qq.com。
附件:网上征集意见稿(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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