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下一支气枪
他当作“宝贝”爱不释手
发现气枪无法使用后
他购买配件重新组装一支气枪
并购买铅弹去捕猎
涉嫌非法携带枪支、非法持有弹药
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冬天
黄某(男,32岁)的外婆家翻修房屋
工人在猪圈里找到一支
灰尘满面、锈迹斑斑的气枪
发现这个“宝贝”
黄某爱不释手
当天晚上便拿回家里
擦拭掉灰尘和锈迹
却发现无法扣动扳机
这令黄某有些懊恼
虽然无法使用
黄某还是把这支
不知是外公还是舅舅
留下来的气枪“珍藏”在家里
2020年5月
黄某又想起家里那支无法使用的气枪
他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一些“师傅”
最后有人说他的枪
除了枪管还能使用外
其余的配件都无法再使用
多次咨询“师傅”得到肯定答复后
黄某把枪管切割下来放在家里
其余配件被家人
当作废品卖到废品收购站
即使这样
黄某仍然想圆属于自己的枪支梦
通过不法渠道
黄某向其他人打听气枪价格
有人提供了1万元左右的一支气枪
黄某说样式不好看
又有人提供了
款式好、性能不错的气枪
但标价4万多元
黄某觉得太贵
几经比较
黄某通过网友介绍看中了一支气枪
虽然这支枪没有枪管和瞄准镜
但黄某还是花费5800元购买了回来
后来
黄某又陆续
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
瞄准镜、枪管等配件
虽然在外婆家找到的气枪无法使用
但黄某通过“努力”
还是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气枪
组装的气枪虽然能够使用
但最关键的还得有铅弹
黄某又陆续购买了
铅弹以及制作铅弹的钳子、铅丝
万事俱备
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期间
黄某用组装好的气枪
以及购买的铅弹
多次偷偷在老家附近的
山林、水库等处打猎
共捕杀
野鸡1只、斑鸠2只、野鸭7只
捕获的猎物被黄某吃掉
今年8月下旬
黄某再次把枪弹拿出来打猎
被岳池县公安局酉溪派出所民警
现场抓获
黄某携带的气枪、铅弹
以及家里的铅弹和气枪配件
被全部扣押
经过讯问
黄某对购买配件组装气枪
购买铅弹以及非法狩猎的行为
供认不讳
通过鉴定
黄某持有的1130发铅弹属于弹药
涉嫌非法持有弹药罪
在禁猎区、禁猎期
黄某用气枪多次捕杀
野鸡、斑鸠和野鸭等
野生动物
所捕猎物为有
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
陆生野生动物
专业机构鉴定其经济价值超3000元
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
黄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黄某携带气枪涉嫌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其违法行为与
非法持有弹药、非法狩猎
一并处理
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仅仅就因为喜欢
黄某以身试法
触犯刑律实属不应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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