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岳府征[2023]第1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岳池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岳池县朝阳街道川主庙村1、2、3、4、5、6、7、8组,胡家岩村1、5、6、7组,柏树山村12组,齐心村8、9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岳池县朝阳街道川主庙村1、2、3、4、5、6、7、8组,胡家岩村1、5、6、7组,柏树山村12组,齐心村8、9组。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共19.3655公顷,其中岳池县朝阳街道川主庙村1组1.1283公顷、2组0.1885公顷、3组2.4771公顷、4组6.6227公顷、5组0.0055公顷、6组0.1320公顷、7组1.2470公顷、8组1.0400公顷,胡家岩村1组0.0313公顷、5组0.6554公顷、6组1.2326公顷、7组0.5656公顷,柏树山村12组1.1254公顷、齐心村8组1.5100公顷、9组1.4041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5222307。
岳池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1日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