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做好2023年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持续推进专项工作纵深开展,确保户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广安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时间
2023年7月23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户口清理整顿内容
(一)重复户口: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有两个及以上常住户口的居民、应按照“保留合法、注销非法”原则,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它重复(虚假)户口。如有上述情形,请您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二)应销未销户口:因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请本人或直系亲属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经联系本人或亲属,不愿履行申报注销程序或无法联系的,公安机关在履行告知或公示程序后依法予以注销。
(三)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新生婴儿出生1个月内,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新生婴儿申报户口登记;其他各类无户口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应持相关材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四)集体户口:对于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请尽快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以解决集体户口长期滞留(空挂)问题。
(五)人户分离户口:对在废弃地址上的空挂户,对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请尽快将户口迁至安置地、实际居住地或将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以解决在集体户口长期滞留的问题。
(六)无相片人员:16周岁以上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请尽快到就近户籍派出所采集相片,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七)户口登记项目差错:如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
(八)全面登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凡非本县(市、区)户籍,且在本县(市、区)居住的,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三、征集户口整顿线索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次问题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线索的,可通过公安机关在小区、单位或其他地址张贴的“四川e码”选择“反映问题—疑似问题户口线索举报”填写相关情况提交,也可到就近派出所反映,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对公职人员违规申报虚假户口、重复户口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户口信息清理核对工作关系到每个居民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做好户口信息核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
特此通告
广安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
举报监督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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