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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事用火“八不准”

2022-08-21 19:48:46

来源:广安日报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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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市农事用火的总体要求是:凡用火必报批,凡用火必监管,并实行“谁用火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出事追谁责”。广安市农事用火“八不准”一不准在野外(田间、地头、荒山、荒坡、荒滩等)和房前屋后焚烧秸秆(谷草、苞谷梗、高粱梗等)。二不准通过焚烧荒草荒枝来整治撂荒地和开垦荒山荒坡荒滩。三不准在田

全市农事用火的总体要求是:凡用火必报批,凡用火必监管,并实行“谁用火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出事追谁责”。


广安市农事用火“八不准”



不准在野外(田间、地头、荒山、荒坡、荒滩等)和房前屋后焚烧秸秆(谷草、苞谷梗、高粱梗等)。


不准通过焚烧荒草荒枝来整治撂荒地和开垦荒山荒坡荒滩。



不准在田间地头、荒山荒坡荒滩烧灰积肥和烧毁杂物(杂草杂树杂枝死花等自然废弃物,废旧包装品、废旧农膜等生产废弃物,废旧衣物、废旧电器等生活废弃物,废旧书籍、文件等学习工作废弃物等)。


不准在各级人民政府划定公布的禁火区和禁止野外用火区开展农事用火。



不准在林区或林缘周边300米范围内开展野外农事用火。


不准在高火险期或三级风以上的天气开展野外农事用火。



不准未经审批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开展野外农事用火。


不准违反政府防火令等规定和审批确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工作预案等要求开展违规农事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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