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形势严峻复杂,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为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出行前密切关注国内风险区变化,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或通过线上报备(打开“天府健康通”,在健康码下方点击“社区报备”模块,选择“广安市”“来返广报备”填写提交;或通过“广疫控”微信小程序及二维码登记报备。)
1、7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域旅居史;2、入境口岸隔离期满后返回;3、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4、已接到各级防控部门关于疫情风险提示短信(电话);5、自查与确诊病例(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同时空重合;6、从省外及省内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市(州)返广;7、其他需要报备的情形。
三、所有来(返)广人员,在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换乘车,“点对点”返回,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到广后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从省外返广后,主动配合落实“入川即检”措施,扫入川码,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报备,并就地做1次核酸检测,尽快完成3天2检。
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配合落实亮“健康码”、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遵守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少聚集、文明用餐、咳嗽礼仪、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等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五、密切关注自身是否存在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相关症状。一旦出现上述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点对点”闭环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响应国家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政策,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做到“应接尽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尽快主动完成疫苗接种,筑牢全社会免疫屏障。
七、对故意谎报、瞒报行程,导致疫情传播扩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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