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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告

2022-05-26 09:41:28

来源:岳池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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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2221号)等文件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全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建立科学、合理、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划片入学。公办学校按户籍或房产(居住地)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和学校要加强对适龄儿童少年摸排,掌握各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及分布,并根据摸排情况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科学合理划定服务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义务教育招生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或通过举办参观学校、联欢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或学科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三)坚持公、民办同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网址http://zssx.scedu.net/)统一管理,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登记收费、自主招生或自行开展招生相关报名,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经县教科体局报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统一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一次补录,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四)坚持阳光招生全县的招生政策要及时在“全省系统”发布,并进一步完善招生公开制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或以在线访谈、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方式,就招生政策、招生方法及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县教科体局和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公平、公开、公正。

三、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831日前(含831日)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初中新生(七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2届小学毕业生)

(一)县城区(县城建成区)学校学生

1.户籍在岳池县城区(简称县城区,下同)的适龄儿童、少年。

A、正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B、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及户籍在城区一年及以上,无房产证者。

C、挂靠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父母无固定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D当年父(母)工作调动到城区的子女。

2.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突出贡献子女、援藏援彝干部子女、岳池县引进人才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法人)子女。

3.户籍不在县城区,居住在县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房产证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B、购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18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3930日前。

C拆迁安置户:因县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在建或未建未能入住的子女。

D、挂靠房产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县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县城区购买了住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4.户籍不在县城区,常住县城区的随迁子女。

1)经商户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县城区合法固定经商一年及以上者。

2)务工户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县城区合法固定务工一年及以上者。

注: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居住地为准,就读居住地所在学校。

(二)乡镇学校学生

招收户籍为本乡镇(或片区)和常住本乡镇(或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特殊学生

本县户籍的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岳池县特殊教育学校(朝阳街道办事处白鹤桥村)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在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重度且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送教上门。

四、招生入学安排

(一)进行生源调查

各督导责任区、学校要对辖区内学龄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对变化趋势作出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于2022430日前完成本地学龄儿童、少年人数摸底工作,为招生区域划分奠定基础。

(二)发布招生政策

430日前,在“全省系统”公布辖区内经审定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及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公布招生简章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在精准摸底的基础上,县教科体局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区域。516日前,公开发布招生相关政策(招生公告或方案),明确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情况和招生计划及招生相关要求。

(三)网上信息登记

1.填报入学申请。6179:002618:30适龄儿童少年或家长扫码(见附件3)登录“全省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按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就读意愿申报相应就读学校,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扫描件(照片)。

2.网上信息审核。627日-29,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住建、工商、人社、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开展线上初审,对审核“不通过”的要注明具体原因。

3.实施现场核验。630日,根据工作需要,对确需现场核实入学申请佐证资料的,由学生家长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点进行现场核实。

(四)开展招生录取

1.开展电脑随机录取。7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县教科体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75日,学生或家长确认民办学校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2.民办学校招生补录。76日,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经县教科体局审核后,统一公布补录计划。7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补录报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参加补录。其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已参加该校报名但未被该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民办学校,补录对象为未被本市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78日,县教科体局组织开展民办学校补录并公布录取结果。79,学生或家长确认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3.公办学校招生录取。712日-14,县教科体局组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六、新生录取办法)进行招生录取。715日,公布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结果。716—17日,学生或家长确认学位,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确认视为放弃该学位。

4.公办学校招生补录。错过网上招生报名时间的学生以及放弃已招录学位重新申报入学的学生,符合在乡镇学校就读条件的于829日至30日直接到相关学校补录;符合县城区就读条件的于828日至29日在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登记汇总,由县教科体局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区域划分

(一)县城区学校招生区域

(见附件2

(二)乡镇学校招生区域

按乡镇(或片区)所辖村社范围划分,由学校在原服务范围内招生。

六、新生录取办法

(一)乡镇学校录取办法:乡镇义务教育招生按原服务范围一次性招录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小学、初中。

(二)县城区学校录取办法: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按计划(招生计划另文下发)、按区域、分批次招录。

1.招录批次

1)小学新生(一年级)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县城区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户籍不在县城区,居住在县城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户籍不在城区,常住县城区的随迁子女

2)初中新生(七年级)招生批次

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指当年春季六年级,下同)招录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县城区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户籍不在县城区,居住在县城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户籍不在城区,常住县城区的随迁子女

第五批:在县城区小学(九龙小学、东湖学校、翔凤学校除外)就读但不属于以上四批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两无学生),愿意就读城区学校的,610日前由毕业学校登记汇总报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县城区学校网上申请入学。不愿意就读县城区学校的学生回户籍或常住地就读。

符合县城区就读条件的非县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回城学生)招录批次。按照县城区第一、二、三、四批次条件申请入学,其中银塔小学、花园小学、龙藏小学不符合县城区就读条件的分别就读岳池一中、东湖学校、翔凤学校,洗马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洗马小学初中(城关中学初中分部)。

2.招录程序

学校按批次顺序招收。具体如下:

1)招生学校首先招录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学位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学位数,招生学校按户籍在岳池县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ABCD先后顺序以及ABCD款内适龄儿童、少年获得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2)招录第一批次后,招生学校尚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第二批次招录。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招生学校按“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对象享受政策的时间先后录取。

3)招录第二批次后,招生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第三批次招录。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招生学校按“户籍不在城区,居住在县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ABCD先后顺序以及ABCD款内证件上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4)招录第三批次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第四批次招录。按照进城务工和经商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5)招录第四批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第五批次招录。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办法:县教科体局按招生计划进行招录。

(四)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所学校申请登记入学,不得多校申请登记。城区多校登记按最后一个批次招录。

2.城区招生学校各批次招录完成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招生情况(汇总表)报告县教科体局分管领导、学义股和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

3.新生招生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在“全省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时,按要求上传佐证资料扫描件(照片);对个别需要面审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面审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或居住地为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必须提供材料:户口簿(子女户籍与父母未在一起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所有权人(房主)身份证;购房(网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18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39月底前);购房款票据;买受人(房主)身份证。

2)驻县城军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或军官证)及县人民武装部的相关证明。其他现役军人子女还需提供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及县人民武装部的相关证明。

3)援藏援彝干部子女、岳池县引进人才子女、安置在县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及因工作调动到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或调动工作的文件、调令。

4)落户岳池县城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法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文。

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居住地证明、经营场所证明(门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以及截至2022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1年及以上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县人社部门备案的与县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截至2022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务工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该单位务工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仅限父母和子女)。

7)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的子女登记要求,本类人员到九龙街道办事处(原九龙镇)、朝阳街道办事处、花园镇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再持证明及材料于618-19日到九龙教育督导责任区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拆迁协议;安置协议;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

4.整个录取工作结束后,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招收的新生均应制作《岳池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其电子表格于2022910日前上传县教科体局学义股备案。

七、学生学籍转接

对符合本实施意见的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转入就读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转学须知进行办理。

1.转学就读原则:转学是指每年秋季26年级,89年级的在校学生转去另一所学校,转入学生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原则转入。转入县城区学校须符合县城区学校就读条件且到指定学校就读。

2.转学流程:转入乡镇学校由转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持《岳池县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表》(见附件1)到相关学校办理;转入县城区学校由转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持转出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籍系统打印)和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等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82327日到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进行登记审核,2022830日在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公示审核结果及学位安置情况,安置学位后再到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3.转学具体要求:1)县内转学生填写《岳池县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表》(见附件),必须经转出学校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县外转学生填写《岳池县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表》,并附转出学校的学籍证明,再报县教科体局学义股备案;(2)县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4.川师七中、启睿实验两所民办学校中途原则上不再接受转入学生。

八、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科体局成立岳池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义股、监审股、党建股、督导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各教育督导责任区组长为成员,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必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切实做好入学登记、资格审核、录取公示、报名注册、转学接收和过程监督。

(二)抓好宣传动员。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社会关注高,各相关单位务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报告,不能自作主张,随意解释。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办法、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提高老百姓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落实招生措施。

1.各学校要细化有关招生政策,制订招生实施细则,同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登记对象、招生程序、录取名单、咨询电话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于2022430日前向社会公布《岳池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必须严格招生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招生条件和办法组织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扩大招生规模,不得扩大招生范围,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班额均不得超过55人。小学一年级不得招收已就读小学学生及未足龄儿童,初中一年级不得招收初中在校生和初中毕业生。凡是擅自超计划、超范围等违规招收的学生,县教科体局一律不予建立或迁移电子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3.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批次和程序组织招生,招生结果要及时按批次在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平行编班,不得设立实验班、特长班、重点班,不得采取任何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生成绩、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录取条件和分班依据,不得拒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

招生实施过程中,凡发现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县城学校的入学资格,由其自行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违规办理虚假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和工作不负责任、审核把关不严等违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为,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招生期间,县教科体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受理违规招生和违规接收转学生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查处,确保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本实施意见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5222772(学义股)

招生监督电话:5221018(监审股)

 

附件:1.岳池县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表

      2.岳池县城区学校招生区域

      3.2022年招生工作二维码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425

 

附件1

岳池县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原就读学校、年级、班级


学籍号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转学

理由

 

 

学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转入学校意见①

 经研究,同意转入我校__年级就读。

经办人:     

(盖章)

       

转出学校意见

经研究,同意从我校__年级___班转出。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②

 

(盖章)

    

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保留一份。

              2.县内转学办理流程:①→③→② 3.县外转学办理流程:①→②→③→④

 

附件2

岳池县县城区学校招生区域

一、小学新生(一年级)入学划片招生区域

东街小学:招收九龙堰街、园田路至新东街口中线以西,新东街(园田路口)至文环街中线以北,上南街(凤鸣街口)中线以东,天龙世家小区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招收上南街(凤鸣街口)以西,文环街、新东街中线以南,园田路(新东街路口)至园田路(大西街口)中线以西,大西街(园田路口)至西街口中线以北,下南街中线以西,洗马护城河(肉联厂)至北门外非农业户及环城西路,西外街,正北街(单号)、上南街中线(县委门口)以西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南街小学:招收园田路下段(新华文轩)至白塔路中线以西,大西街(新华文轩)至西街口中线以南,下南街中线以东、银城大道(白塔路口)至洗马护城河以北,洗马护城河至民生桥、南门市场中线以东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凤山小学:招收九龙堰街至园田路大西街口(县人寿保险公司对面)中线以东,大西街(县人寿保险公司对面)至二号桥中线以北,滨河西路二号桥至一号桥以西,建设路(一号桥)至翔凤大道口中线以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安拱路口中线以西,安拱路翔凤大道路口过九龙大街路口至园田阁中线以南,九龙堰村四组、五组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九龙小学:招收大西街(二号桥)至县信用联社中线以南,九龙大街(县信用联社)、九龙大街延伸段中线以东,银城大道(延伸段路口)至大米厂中线以南,麻柳桥至滨河西路(二号桥)以西及拆迁安置小区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招收建设路一号桥头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大米厂中线以西,银城大道(大米加工厂)至原岳特酒厂中线以北,麻柳桥至滨河东路(一号桥)以东,广岳大道翔凤大道路口至成果路口中线以南,成果路广岳大道路口至丝绸路东一段路口中线以西,丝绸路东一段成果路口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东湖学校:招收安拱路从九龙大街路口起,过翔凤大道路口,至安拱路东一段、二段城区结束中线以北,花园路、花园路东一、二、三段的城镇户籍,自生桥村的拆迁户,九龙堰村一、二、三、六组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文星小学:招收园田路下段(新华文轩)至白塔路中线以东,银城大道(白塔路口)至九龙大街延伸段路口以北,九龙大街延伸段至九龙大街(川东医院)中线以西,大西街(川东医院)至园田路下段(新华文轩)中线以南的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翔凤学校:招收翔凤大道丝绸口过银城大道路口延伸至工业园区健康路中线以东,银城大道东一段至城区结束(翔凤大道路口往广安方向)以南,银城大道东一段翔凤大道路口至站前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站前大道银城大道路口至丝绸路口中线以西,丝绸路东一段站前大道路口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南区域及拆迁安置小区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余家河学校:招收安拱路从翔凤大道路口起,过安拱路站前大道口至城区结束中线以南,翔凤大道安拱路口至广岳大道路口中线以东,广岳大道翔凤路口至成果路口中线以北,成果路广岳大道路口至丝绸路口中线以东,丝绸路东一段成果路口至站前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站前大道丝绸路口至银城大道路口中线以东,银城大道站前大道路口往广安方向至城区结束中线以北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原龙藏小学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洗马小学:招收银城大道至洗马护城河口以北,银城南路(民生桥)至原肉联厂(非农业户除外)、正北街(双号)、北外街片区及原九龙镇洗马办事处各村社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花园小学:招收花园镇原花园办事处(除自生桥村拆迁户外)的所有农村户籍人员的小学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七年级)入学划片招生区域

岳池中学:招收大东街中线经建设路过一号桥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安拱路口中线以西,安拱路翔凤大道口至东外街以南,九龙堰村四组、五组等区域内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岳池一中:1.招生银塔小学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其中有符合“常住居民子女”就读条件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审核登记);2.招收九龙大街延伸段路口中线至银城大道中线以南,健康路中线以西,长滩寺街以北,银城南路(九龙大街口)至南外街中线以南,南外街、下南街中线以西,大西街(西街口)至环城西路中线以南等区域内的其他小学六年级学生。

城关中学:招收大东街经建设路至建设路(一号桥头)中线以南,建设路(一号桥头)至大西街(二号桥)以西,大西街(二号桥)至九龙大街(川东医院)中线以北,九龙大街大西街口(川东医院)至银城南路口(老汽车站)中线以西,银城南路九龙大街口(老汽车站)至南外街口中线以北,南外街、上南街中线以东,大西街西街口至环城西路(西外街口)以北等区域内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九龙小学:1.九龙小学的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九龙小学初中;2.招收银城大道九龙大街延伸段口至老岳特酒厂中线以北、九龙大街(县联社)至九龙大街延伸段银城大道口中线以东、大西街(县联社)到二号桥中线以南、滨河西路二号桥至麻柳桥以西等区域内其他小学六年级学生。

东湖学校:1.东湖学校的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东湖学校初中;2.招收花园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有符合“常住居民子女”就读条件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审核登记);3.招收东外街路口至安拱路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翔凤大道安拱路口至翔凤大道大西街路口中线以东,广岳大道一段(从吴雪艺术中心至城区结束)中线以北、东外街路口与花园路以西、以东,向家沟村安置小区中线以北,九龙堰村一、二、三、六组等区域内其他小学六年级学生。

翔凤学校:1.翔凤学校的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翔凤学校初2.招收建设路(一号桥)至建设路翔凤大道口中线以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大西街口以西,广岳大道一段中线(从吴雪艺术中心至城区结束)以南、滨河东路一号桥至麻柳桥以东、银城大道原岳特酒厂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银城大道过翔凤大道路口至城区结束以北、以南,健康路中线以东等区域内的其他小学六年级学生。3.招收龙藏小学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

洗马小学(城关中学初中分部,莲花寺教学点):1.洗马小学的所有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洗马小学初中;2. 招收正北街(双号)、北外街片区、原九龙镇洗马办事处各村社等区域内的其他小学六年级学生;3.招收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

 

 

 

附件3

2022年招生工作二维码

1.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扫描幼升小二维码进行小学新生(一年级)报名。

 

2.家长使用手机微信扫描小升初二维码进行初中新生(七年级)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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