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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第7号)

2022-05-15 08:31:13

来源: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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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第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5日8:00起,在岳池县全域范围内,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158:00起,在岳池县全域范围内,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域内所有人员每2天实施一次核酸检测,对连续2天未做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教育。

二、县城区、乡镇场镇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进出小区登记、查验人员出入卡和核酸检测凭证的规定。

三、暂停乡镇场镇赶集,农村地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

四、全县所有县际交通卡口设置检查点,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五、县域内所有社会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等)非必要不出行,县域内高速路出口车辆按规定正常通行,其余交通卡口除生产生活、防疫医疗、抢险救灾、寄递物流、执行公务等车辆外,一律劝返;对确需入岳车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一律凭车辆通行证通行。

六、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物流运输等从业人员持工作证和核酸检测凭证通行。

七、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5月6日以来有邻水旅居史来(返)岳人员应报未报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元、A类地区的奖励1000元、B类地区的奖励400元。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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