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5日—4月6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岳池县内各药店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4家药店因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要求歇业整改。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修正堂联华大药房124店、岳池县康贝九十九药房、正和祥建设路店、好药师83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分别存在部分顾客购买“四类药品”未登记身份证号码、“四类药品”销售记录登记不规范、员工佩戴口罩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上述药店存在的问题,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责令其歇业整改。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药店、餐饮店等各经营场所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若因未落实相关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