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的公告
全县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正面印有优待证种类名称、持证人基本信息、相片等内容,既便于识别,又体现尊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申领优待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通告要求有序申领优待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从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因疫情防控、人员众多等原因,各乡镇(街道)将分批次通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前往办理。
二、申领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申领对象
退役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四、申领程序
(一)建档立卡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④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亲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二)优待证申领
1.现场申请。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本人或被委托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申请对象应携带身份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1,24位RGB真颜色,大小为20K~50K﹞。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net-portal/login。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关系、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三)申请人户籍地为外省且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常住,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已办理四川省居住证;②在我县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及以上且仍未断缴或在我县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不予受理情形。①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②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③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为大家提供快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特此公告。
岳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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