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1〕32号)和《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广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单建统筹人员医保政策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21〕64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二、集中缴费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2年3月31日。
三、缴费基数
2022年度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年缴费基数为74520元(月缴费基数为6210元)。
四、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档次
(一)以往年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年缴基数的5%或8%按年度缴纳。按5%缴纳的,不建立个人账户,不再享受每人每年800元的门诊统筹账户医保待遇;按8%缴纳的,建立个人账户。
(二)2022年度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一律按年缴费基数的8%进行缴纳。
五、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2022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年缴费基数的0.4%一次性缴纳。
六、缴费流程
未在我市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或无登记信息的参保人员先到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已登记成功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一)“非接触式”渠道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端”“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相关应用功能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灵活就业人员可至当地税务部门委托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网点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办理缴费。
(三)办税服务厅(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使用 POS 机刷卡、缴纳现金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缴费。
七、其他情形
(一)2022年1-12月,因参保人失业或离职等原因,其单位职工医保暂停后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需在3个月内办理接续参保手续。
(二)已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2022年度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八、咨询电话
(一)医保部门
广安市市本级:2345150
广安区:2235291,2249566
前锋区:2889289
华蓥市:4853323
岳池县:5666411
武胜县:6251907
邻水县:3212881,3357071
经开区:2629560
枣山园区:2611761
协兴园区:2990300,2506903
(二)税务部门
广安市市本级:2161217
广安区:2222405
前锋区:2883557
华蓥市:4826050
岳池县:5886291
武胜县:6222399
邻水县:3233176
经开区(含枣山、协兴园区):2360091,2360822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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