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交管12123”App 在线申请 1、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注意: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2、 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4、 用户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将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并向转入地车管所传递。 温馨提示 1、车辆电子转籍仅限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且车主不变。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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