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 岳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违法集中整治 广大电动车车主朋友们: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动车已经成为人们主要、常用的交通工具。为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保护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使用电动车时须谨记以下三点: 01.哪些电动车需要上牌和驾驶证 02.相关的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未按照规定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依照交强险保费的二倍罚款。 03.骑车须知 日常骑行中,大家要将车牌悬挂于车身尾部正中位置,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出行“四要四不要”:电动摩托车要办驾驶证,要按规定悬挂号牌,要戴好安全头盔,夜间行车要亮灯;不要安装遮阳伞、挡风被、连体手套,不要违法载人,不要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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