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书记钟爱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爱平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出借国有资金;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矛盾纠纷解决、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钟爱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爱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钟爱平简历
钟爱平,男,汉族,生于1977年2月,四川广安人,四川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9--1999.07,绵阳经济高等专科学校金融专业学习1999.12--2003.03,广安区前锋镇财政所干部2003.03--2005.12,华蓥市明月镇副镇长(2001.09-2003.12四川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2005.12--2006.08,共青团华蓥市委书记2006.08--2008.07,华蓥市双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08.07--2011.10,华蓥市双河街道党工委书记2011.10--2011.11,岳池县委委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2011.11--2013.11,岳池县委委员,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选)(其间:2012.05-2012.07兼任岳池县普安镇党委书记)2013.11--2014.01,岳池县委常委(2013.03--2014.02兼任岳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2014.01--2015.04,岳池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其间:2014.10--2014.12广安市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第二期城建规划班学员)2015.04--2017.04,岳池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2017.04--2017.10,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持行政工作)2017.10--2018.04,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04--2018.05,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2018.05--2018.11,广安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11--2019.06,广安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06--2020.08,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2020.07--,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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