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1年7月14日起,对进入全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饭店、宾馆、酒店、医院、影院、银行、KTV、农贸市场、汽车站、公交车、公园、景区景点及其他公共场所)18周岁以上的所有人员实行“两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打开“四川天府健康通APP或微信小程序—新冠疫苗接种服务—接种信息”进行查询,或到接种单位打印纸质已接种疫苗接种凭证,或出示“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证明”),望广大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上述场所对未接种人员进行登记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每日汇总推送至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其及时接种。二、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17日前,请应接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区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剂接种,8月17日前完成第二剂接种。有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不能接种的,由疫苗接种点开具相关证明。三、自2021年7月14日起,全区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起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四、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2021年7月13日起,对出入全县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商场、超市、饭店、宾馆、酒店、医院、图书馆、KTV、网吧、影院、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公园、景区景点、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18周岁以上的所有人员实行“两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打开“四川天府健康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一新冠疫苗接种服务一接种信息”进行查询,或到接种单位打印纸质已接种疫苗接种凭证,或出示“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证明”),望广大居民出入公共场所时主动、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对未接种人员各公共场所服务主体要引导积极接种,并做好信息登记,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每日汇总推送至乡镇人民政府跟踪管理服务。二、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新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7月15日前,请应接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1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有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不能接种的,由疫苗接种点开具相关证明。三、自2021年7月13日起,全县公共服务行业单位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起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并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年满18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四、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经信局、卫健局、教科体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文广旅局、金融和新经济工作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公共场所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岳池县全民免疫屏障,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1年7月14日起,对出入全县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饭店、宾馆、酒店、医院、影院、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查验疫苗接种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分管领域的疫苗接种信息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望广大市民出入公共场所时准确提供本人疫苗接种信息,同时,为避免接种疫苗不及时给您出行带来不便,请您尽快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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