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不系安全带”等交 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提升驾乘人员安全、守法意识,有效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自2020年5月15 日起,启用辖区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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