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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凤山小学校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2021-06-15 18:04:02

来源:岳池凤山小学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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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岳教科体办〔2021〕71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定于8月25-8月26日两天进行小一新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位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招生要求,按时到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招生区域见“岳池县城区学校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



 根据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岳教科体办〔2021〕71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定于8月25-8月26日两天进行小一新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请各位适龄儿童家长按照招生要求,按时到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招生区域



见“岳池县城区学校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中“凤小招生地段”的规定(附件一)。

登记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凤小招生辖区内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

 

2021年8月25日-8月26日。

上午8:20-11:40,下午3:00-5:40

登记地点


凤小凤翔楼一楼招生登记室(详见校内标识)。

登记流程


1.家长领取登记顺序号 。2.按号签顺序检测体温后入校。3.入学条件审核、登记。4. 家长领取登记回执单。5. 离校等候发榜通知。

携带的资料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分类准备材料(详见附件二)。

登记顺序号的领取


凡凤小招生区域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登记当日上午7:30-11:40,到学校南校门(后校门)门卫室工作人员处排队依次领取。


登记注意事项


1.家长务必认真比对自己孩子的入学条件,对应好应入学就读的学校,按要求携带好资料,按时到校登记。
2.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名需入学的孩子只能一名监护人陪同,且必须佩戴口罩,从南校门入(眼科医院后面),北校门出(县医院斜对面),单循环出入学校。按登记顺序,通过学校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经允许后方能入校,在校登记时间段,不能摘下口罩。
3.入校后,仍需按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叫号有序进入登记室,未能进入登记室的需在学校指定的休息室等候,爱护学校的卫生及设施。
4.入学资料中补充证明材料准备:(1)凡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上的地址与居住地最新地址(比照小区或门市挂的地址门牌)不一致的,需到所在社区出具新地址证明材料一份,并盖上公章。(2)凡房产等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到所在银行复印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一份),并盖上银行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签上时间。
5.掌握好政策。我县2021年秋季招生政策已在县教科体局、学校大门前进行张贴公示,请大家关注并查看。不按规定时间报名会影响孩子正常入学。如果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贻误报名时间,只能进入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不能保证在划片学校就读。
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请留意学校张贴的补充通知或登记当日现场咨询工作人员。
                                                   
                                          2021年6月15日
附件一:
凤山小学小一新生招生区域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滨河西路:双号:2——134;
2.体育路:单号:1——363;双号:2——316;
3.九龙大街:单号:1——381;双号:2——328;
4.大西街(东):单号:297——531;
5.园田路:单号:1——357;
6.新东街:单号:85——以后所有单号;双号:86——以后所有双号;
7.建设路(东):单号:89——561;双号:100——384;
8.民政巷:单号:37——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6——以后所有双号;
9.东外街:单号:209——以后所有单号;双号:202——以后所有双号;
10.九龙堰街: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11.九龙堰巷:单号:1——33;双号:2——44;
12.安拱路: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13.翔凤大道:双号:2——234;
14.滨河东路:双号:2——302。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光明街,凤小巷,文体街,园田巷,园丁巷,安拱巷,金穗巷,外安街,睦邻街,外滩街,九龙巷,香桂街,桂花巷,永安巷,九龙堰村四、五组,富发城,书香学庄,东河之春,万鑫水晶城等。
 
附件二:
新生入学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新生入学类别准备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登记后交学校留存备查)
1.户籍或居住地为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必须提供材料:①户口簿(子女户籍与父母未在一起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②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③房屋所有权人(房主)身份证;④购房(网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2年9月底前);⑤购房款票据;⑥买受人(房主)身份证。
2.驻县城军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或军官证)及县人民武装部的相关证明。
3.援藏干部子女、安置在县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及因工作调动到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或调动工作的文件、调令。
4.落户岳池县城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法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文。
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门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以及截至2021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1年及以上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父母身份证;②经县人社部门备案的与县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③截至2021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务工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该单位务工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④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⑤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仅限父母和子女)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
7.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的子女登记要求,本类人员到九龙街道办事处(原九龙镇)、朝阳街道办事处、花园镇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再持证明及材料到其相应学校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拆迁协议;③安置协议;④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

附件三:

岳池县2021年秋季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指南

一、招生对象和类型
小学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毕业学生。具体为:
1.户籍或居住地在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共四类。
(1)正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在城区一年及以上,无房产证者。
(3)房产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房产户。
A.房产证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但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者。
B.购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2年9月底前。
(4)挂靠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挂靠户。
A.挂靠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父母无固定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B.挂靠房产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县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县城购买了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2.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法人)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3.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一年及以上者。
(2)务工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一年及以上者。
4.拆迁户子女。
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的子女。
 



关键词: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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