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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岳池县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政策(附招生区域图)

2021-06-03 20:49:30

来源:教育股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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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岳池县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政策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建立科学、合理、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
 岳池县2021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政策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建立科学、合理、明晰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构建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凡已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送其报名入学,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全覆盖”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训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引导家长按要求送子女入学。

(三)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需报县教科体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县、本市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提前报经县教科体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三、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2021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一)县城区学校

1.户籍或居住地在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共四类。

(1)正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及户籍在城区一年及以上,无房产证者。

(3)房产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房产户。

A.房产证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但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者。

B.购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2年9月底前。

(4)挂靠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挂靠户。

A.挂靠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父母无固定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B.挂靠房产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县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县城区购买了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2.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法人)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3.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县城区合法经商一年及以上者。

(2)务工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本县城区合法务工一年及以上者。

4.拆迁户子女。

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的子女。

(二)乡镇学校

招收户籍为本乡镇(或片区)和常住本乡镇(或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特殊学生就读

本县户籍的中重度、生活可以自理的残疾儿童(少年)到岳池县特殊教育学校(朝阳街道办事处白鹤桥村)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在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重度且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送教上门。

四、招生区域划分

(一)城区学校招生区域

(见附件2)

(二)乡镇学校招生区域

按乡镇(或片区)所辖村社范围划分,由学校在原服务范围内招生。

五、招生办法

2021年秋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计划(招生计划另文下发)、按区域、实行分批次招录的办法。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原服务范围一次性招录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小学、初中。

(一)城区学校小学新生(一年级)招生批次

第一批:正住户子女。

第二批:户籍户子女。

第三批:房产户(含拆迁户)子女。

第四批: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第五批:挂靠户子女。

第六批:务工和经商户子女。

(二)城区学校初中新生(七年级)招生批次

1.城区小学毕业生(含花园小学、银塔小学、洗马小学)

第一批:正住户子女。

第二批:户籍户子女。

第三批:房产户(含拆迁户)子女。

第四批: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第五批:挂靠户子女。

第六批:务工和经商户子女。

第七批: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但户籍或居住地不在县城的小学毕业生。

2.回城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原则:(1)根据城区就读条件和划分的招生区域,并且学校有空余学位,直接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2)具备城区就读条件且相应初中学校无空余学位,到指定学校就读:九龙大街中线以东的到翔凤学校就读,九龙大街中线以西的到岳池一中就读。学生持相关材料于2021年8月27-28日到就读学校登记、报名。

(三)招生程序

学校招收学生按批次顺序进行。具体如下:

1.招生学校首先招收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2.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尚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招生学校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获得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3.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还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可先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按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最后录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未办理(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4.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5.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或在县城购买住房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招录,直到额满为止。

6.招收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父母为进城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进行招录。

7.初中学校在经过前六批次招录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位的,可启动招收第七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四)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所学校申请登记就读,不得多校申请登记,否则按最后一个批次录取。

2.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学位满额而未录取的学生或错过登记时间的学生于2021年8月30-31日在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登记,报送县教科体局学义股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县城学校各批次招生录取完成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招生情况(汇总表)报告县教科体局分管领导、学义股和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

4.整个录取工作结束后,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新生均应制作《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其电子表格于2021年9月10日前上传县教科体局学义股备案。

(五)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县教科体局统筹指导下,实行依法自主招生。县教科体局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对招生计划、规模、师资状况等进行监管,切实做到免试入学;收费情况由县物价管理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招收的新生应填写《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报县教科体局学义股备案。

六、招生安排

(一)新生招生

1.材料准备

适龄儿童、少年到招生学校进行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或居住地为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必须提供材料:①户口簿(子女户籍与父母未在一起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②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③房屋所有权人(房主)身份证;④购房(网签)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22年9月底前);⑤购房款票据;⑥买受人(房主)身份证。

(2)驻县城军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或军官证)及县人民武装部的相关证明。

(3)援藏干部子女、安置在县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及因工作调动到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或调动工作的文件、调令。

(4)落户岳池县城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法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文。

(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门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以及截至2021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1年及以上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父母身份证;②经县人社部门备案的与县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③截至2021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务工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该单位务工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④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⑤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仅限父母和子女)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

(7)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的子女登记要求,本类人员到九龙街道办事处(原九龙镇)、朝阳街道办事处、花园镇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再持证明及材料到其相应学校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拆迁协议;③安置协议;④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

(8)已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但户籍和居住地不在县城的小学毕业生,即“两无学生”就读初中办法:A、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九龙小学、东湖学校的“两无学生”直升本校就读初中。此类“两无学生”审核登记时间与其他类学生同步进行;B、其他学校(除九龙小学、东湖学校以外)的“两无学生”于2021年7月7日至8日到九龙城区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进行生源摸底登记,经审查合格的,由县教科体局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须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②公安机关提供的居住证明;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学生于2021年7月13日到九龙城区教育督导区看就读学校公示。

2.招生时间

(1)县城区学校

①小学新生(一年级):

8月22日,城区学校公示本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8月25-26日,城区学校按照划定区域、招生批次对学生一次性进行分类登记。

8月27-28日,学校安排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学生相关信息。按照招生计划及招生批次进行录取。

8月30日,城区学校对录取的新生放榜公示。

8月31日至9月1日,新生报名入学。

②初中新生(一年级):

7月3日,城区学校公示本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7月9-10日,城区学校按照划定区域、招生批次对学生一次性进行分类登记。

7月11-12日,城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登记情况按照招生批次进行录取。

7月13日,城区学校对录取的新生放榜公示。

8月31日至9月1日,新生报名入学。

(2)乡镇学校

8月31日至9月1日,一次登记,一次性录取并组织新生报名入学。

(二)接收转学生

对符合本实施意见的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转入就读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按照转学须知进行办理。

1.转学就读原则:转学是指每年秋季2-6年级,8-9年级的在校学生转去另一所学校,转入学生按照城区学校就读条件和“学位空余、相对就近”原则到指定学校就读。

2.转学流程:转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持《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见附件1),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8月23-27日到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新东街101号)进行审核登记,县教科体局将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于2021年8月30日在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九龙街道新东街101号)予以公示。

3.转学具体要求:(1)县内转学生填写《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必须经转出学校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县外转学生填写《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并附转出学校的学籍证明,交九龙城区教育督导责任区审核登记,再报县教科体局学义股备案;(2)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转学,一律不得私自接收转学生;(3)接收学校认真审核转入学生各种有效证件,对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转学生才能报名注册。

本实施意见由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5222772(学义股)

招生监督电话:5221018(监审股)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附件2

岳池县县城区学校招生区域
一、小学新生(一年级)入学划片招生区域

▲单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东街小学

招收九龙堰街、园田路至新东街口中线以西,新东街(园田路口)至文环街中线以北,上南街(凤鸣街口)中线以东,天龙世家小区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

招收上南街(凤鸣街口)以西,文环街、新东街中线以南,园田路(新东街路口)至园田路(大西街口)中线以西,大西街(园田路口)至西街口中线以北,下南街中线以西,洗马护城河(肉联厂)至北门外非农业户及环城西路,西外街,正北街,上南街中线(县委门口)以西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南街小学

招收园田路下段(新华文轩)至白塔路中线以西,大西街(新华文轩)至西街口中线以南,下南街中线以东、银城大道(白塔路口)至洗马护城河以北,洗马护城河至民生桥、南门市场中线以东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凤山小学

招收九龙堰街至园田路大西街口(县人寿保险公司对面)中线以东,大西街(县人寿保险公司对面)至二号桥中线以北,滨河西路二号桥至一号桥以西,建设路(一号桥)至翔凤大道口中线以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安拱路口中线以西,安拱路翔凤大道路口过九龙大街路口至园田阁中线以南,九龙堰村四组、五组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九龙小学

招收大西街(二号桥)至县信用联社中线以南,九龙大街(县信用联社)、九龙大街延伸段中线以东,银城大道(延伸段路口)至大米厂中线以南,麻柳桥至滨河西路(二号桥)以西及拆迁安置小区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实验学校

招收建设路一号桥头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大米厂中线以西,银城大道(大米加工厂)至原岳特酒厂中线以北,麻柳桥至滨河东路(一号桥)以东,广岳大道翔凤大道路口至成果路口中线以南,成果路广岳大道路口至丝绸路东一段路口中线以西,丝绸路东一段成果路口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东湖学校

招收安拱路从九龙大街路口起,过翔凤大道路口,至安拱路东一段、二段城区结束中线以北,花园路、花园路东一、二、三段的城镇户籍,自生桥村的拆迁户,九龙堰村一、二、三、六组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文星小学

招收园田路下段(新华文轩)至白塔路中线以东,银城大道(白塔路口)至九龙大街延伸段路口以北,九龙大街延伸段至九龙大街(川东医院)中线以西,大西街(川东医院)至园田路下段(新华文轩)中线以南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翔凤学校

招收翔凤大道与丝绸路交叉口起沿翔凤大道过银城大道路口延伸至工业园区健康路中线以东,银城大道东一段至城区结束(翔凤大道路口往广安方向)以南,银城大道东一段翔凤大道路口至站前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站前大道银城大道路口至丝绸路口中线以西,丝绸路东一段站前大道路口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南区域及拆迁安置小区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余家河学校

招收安拱路从翔凤大道路口起,过安拱路站前大道口至城区结束中线以南,翔凤大道安拱路口至广岳大道路口中线以东,广岳大道翔凤路口至成果路口中线以北,成果路广岳大道路口至丝绸路口中线以东,丝绸路东一段成果路口至站前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站前大道丝绸路口至银城大道路口中线以东,银城大道站前大道路口往广安方向至城区结束中线以北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洗马小学

招收银城大道至洗马护城河口以北,银城南路(民生桥)至原肉联厂、北外街及洗马各村社等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

花园小学

招收花园镇原花园办事处(除自生桥村拆迁户外)的所有农村户籍人员的小学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七年级)入学划片招生区域

单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岳池中学

招收大东街中线经建设路过一号桥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安拱路口中线以西,安拱路翔凤大道口至东外街以南,九龙堰村四组、五组等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岳池一中

1.招收洗马小学除洗马莲花寺村、赵春桥村以外所有小六毕业生(其中有符合“常住居民子女”就读条件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审核登记);2招生银塔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有符合“常住居民子女”就读条件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审核登记);3.招收九龙大街延伸段路口中线至银城大道中线以南,健康路中线以西,长滩寺街以北,银城南路(九龙大街口)至南外街中线以南,南外街、下南街中线以西,大西街(西街口)至环城西路中线以南等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城关中学

1.招收洗马莲花寺村、赵春桥村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有符合“常住居民子女”就读条件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审核登记);2.正北街、北外街片区。3.大东街经建设路至建设路(一号桥头)中线以南,建设路(一号桥头)至大西街(二号桥)以西,大西街(二号桥)至九龙大街(川东医院)中线以北,九龙大街大西街口(川东医院)至银城南路口(老汽车站)中线以西,银城南路九龙大街口(老汽车站)至南外街口中线以北,南外街、上南街中线以东,大西街西街口至环城西路(西外街口)以北等区域内的小学毕业学生。

九龙小学

1.九龙小学的所有小学毕业生直升九龙小学初中;2.招收银城大道九龙大街延伸段口至老岳特酒厂中线以北、九龙大街(县联社)至九龙大街延伸段银城大道口中线以东、大西街(县联社)到二号桥中线以南、滨河西路二号桥至麻柳桥以西等区域内其他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东湖学校

1.东湖学校的所有小学毕业生直升东湖学校初中;2.招收花园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其中有符合“常住居民子女”就读条件的,在划定的招生区域学校审核登记);3.招收东外街路口至安拱路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翔凤大道安拱路口至翔凤大道大西街路口中线以东,广岳大道一段(从吴雪艺术中心至城区结束)中线以北、东外街路口与花园路以西、以东,向家沟村安置小区中线以北,九龙堰村一、二、三、六组等区域内其他小学的小学毕业生。

翔凤学校

1.招收实验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含无城区户籍户、无城区房产户学生)。2.招收建设路(一号桥)至建设路翔凤大道口中线以南,翔凤大道建设路口至大西街口以西,广岳大道一段中线(从吴雪艺术中心至城区结束)以南、滨河东路一号桥至麻柳桥以东、银城大道原岳特酒厂至翔凤大道路口中线以北,银城大道过翔凤大道路口至城区结束以北、以南,健康路中线以东等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


关键词: 升学考试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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