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市民政局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老龄办等3部门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广老委办发〔2017〕8号)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准确规范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
1、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具有岳池县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行普惠制,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2、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00元。高龄津贴自审批同意后次月计发,通过金保网一卡通发放,即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通过金保网发放到老年人个人社会保障卡内。
岳池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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