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资讯

发布投稿
客服热线17311872991

3月1日起,广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拒不改正者最高罚款1000元!

2021-03-05 21:53:30

来源:广安日报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136

评论:0

举报

[摘要] 为有效恢复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境内水产种质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随着大量水生生物进入繁殖期,3月1日起至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目前,我市共有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分别是渠江黄颡鱼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岩原

为有效恢复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境内水产种质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随着大量水生生物进入繁殖期,3月1日起至6月30日,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目前,我市共有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分别是渠江黄颡鱼白甲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岩原鲤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渠江岳池段长薄鳅大鳍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境内渠江、嘉陵江、大洪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常年禁止垂钓。


近日,记者在广安主城区滨河路附近的西溪河河段看到有多人垂钓。3月1日起,执法部门将对在天然水域垂钓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凡阻碍、抗拒渔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区域和时段外的天然水域,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进行垂钓。”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站长游明志介绍,垂钓中误钓的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如大鲵、胭脂鱼、岩原鲤等,应立即向当地农业农村或公安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采取救护措施,保护水生野生保护动物。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领导,我市还成立了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的禁捕退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安置保障4个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市禁捕退捕工作,督促检查禁捕退捕工作有关政策制定和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



关键词: 垂钓

人已打赏

      ×

      打赏支持

      打赏金额
      • 1元
      • 2元
      • 5元
      • 10元
      • 20元
      • 50元

      选择支付方式:

      打赏记录
      ×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
      加载更多
      岳池信息发布

      岳池信息发布

      3853文章
      195.3万总阅读
        广告
        广告

      打赏成功!

      感谢您的支持~

      打赏支持 喜欢就打赏支持一下小编吧~

      打赏金额{{ds_num}}
      打赏最多不超过100元,打赏须知

      收银台

      订单总价0.00

      剩余支付时间:000000

      手机扫码支付

      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余额(可用: ¥)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请尽快设置支付密码 去设置
      其他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