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罗某树现年82岁,育有两子两女,年老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从2018年4月起在某养老公寓养老,每月费用2200元,由罗某树的四个子女中的老大、老二、老三承担,老四罗某东未履行支付赡养费用义务。2019年2月,罗某树向岳池法院起诉,要求四个子女从起诉之日起至其死亡止,每人每月承担600元赡养费。经法院审理判决,罗某东等四人自2019年2月起至罗某树死亡止,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
判决生效后,老大、老二、老三如约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用,老四罗某东却对生效的判决置之不理。2020年8月,罗某树委托大女婿刁某向岳池法院申请执行。 岳池法院依法受理后,向被执行人罗某东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当即与被执行人罗某东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罗某东表示当时在江苏打工,承诺春节回来后一定处理好父亲的赡养问题。执行人员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刁某沟通后,刁某同意等罗某东春节从江苏回来后处理。 春节临近,刁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罗某东从江苏回来了,还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不但不主动付赡养费,还不接电话。 法院执法 执行法官与罗某东取得联系后,传唤其到法院处理该案。2021年2月4日上午10时,罗某东来到岳池法院,执行人员同时通知罗某东的哥哥罗某钢及刁某到庭参与该案的处理。执行中,罗某东承认自己每月有5000余元的收入,但都用完了,现在没钱来付父亲的赡养费。执行法官向其释法,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罗某东仍然表示反正没有钱履行,法院要拘留随便。 鉴于被执行人执迷不悟及拒不履行的恶劣态度,执行法官当场宣读决定书,对其拘留15日。当罗某东戴上冰凉的手拷那一刻,似乎意识到耍赖在这里行不通了,当即脸色发青,转过身向坐在旁边的大哥罗某钢求情,请求哥哥原谅自己,并表示通过向朋友借款来支付父亲的赡养费。罗某钢也向执行人员请求暂缓对罗某东实施拘留,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罗某东通过电话向朋友求助,借款8000元当场转至哥哥罗某钢的微信账户。执行法官对罗某东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罗某东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及不尽赡养义务的错误行为,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以后按月支付父亲的赡养费。最终,该案全部执结。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