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在前锋区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下,农民工李真龙终于拿到了被拖欠4个多月的工钱。与李真龙同一天收到工钱的,还有24名曾与他在一个工地工作的工友。
2020年12月28日,李真龙与其他工友等25人到前锋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反映,他们于2020年3月进入前锋某制砂公司从事木工工种,一直做到2020年8月结束,该公司还差每个工人工资1000元至7000元不等,共计8万余元。
前锋区劳动监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该制砂公司负责人严某联系,责令其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该公司负责人承诺在2021年1月10日前解决工人工资。1月11日,前锋区劳动保障监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李真龙等工人,其表示工资已收到。
民工讨薪难,法院来“撑腰” “我们自己要工资困难重重,有法院帮我们就容易多了。” 付某川与17名工友于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被包工头黄某兵聘用,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做高压线路工程,该工程完工后,黄某兵欠下付某川等人工资款共计20余万元,经多次催收未果,2020年3月26日付某川等18人遂起诉至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法院酉溪法庭。 岳池县人民法院酉溪法庭受理案件后,开辟了绿色通道,立即将该案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至被告黄某兵,并定于2020年5月13日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考虑到这牵涉到18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便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提前到法庭来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进行调解。 2020年4月29日上午,付某川等18名原告与被告黄某兵按时到达了岳池县人民法院酉溪法庭,通过法官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被告黄某兵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将拖欠18名民工的工资支付完毕。 ◆开展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情况。 ◆加强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其列入“黑名单”向信用平台推送。 ◆做好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提供的欠薪线索接收、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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