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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农商银行违法被罚近百万!涉嫌7项违规 3名原高管被罚款

2021-01-17 18:20:03

来源:界面新闻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阅读: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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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月1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安支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广安银罚字〔2020〕第2号),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嫌7项违规行为: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2.虚报、瞒报统计资料;3.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5.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
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1月1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安支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广安银罚字〔2020〕第2号),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嫌7项违规行为:

1.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
2.虚报、瞒报统计资料;
3.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6.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7.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决定对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91.2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王某处以2万元罚款,原行长王某处以2万元罚款,原财务会计部总经理任某处以1万元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金6亿元,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2019年度报告):广安诚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安岳虹顺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83%,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0%。


2020年12月,四川农信社在官网发布一则公开选聘公告,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正副行长(主任)20名,其中就包括广安农商行副行长一职。


而就在2020年11月17日,广安农商银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含《关于王德平、王忠、张伟不再担任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编者还注意到,2019年12月5日,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亦因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


关键词: 农商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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