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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白庙镇和龙音寺村官僚主义和徇私舞弊,搞的脱贫安置房
一、2018年所在村镇领导搞脱贫攻坚为名,修建50平米的脱贫安置房,还想置换我家原有的1-200平米的D级危房。当时村干部电话通知叫我参加,我当时也说了他们的方案不合理,也明确表示了不同意。他们修的房屋面积仅50平米,也不能满足我一家祖孙三代五口人的正常居住面积,并且我还有当时的通话记录。 当年12月村上通知给我分了60平米的房子,当时我也不清楚是否为通知我参加的安置房。后,帮扶干部也打电话叫我回去住分的新房,他们说要给他们发个照片。就这样在村镇干部的误导下,19年2月春节我才回的家,当时去把门打开就看到屋里面到处湿漏,我也向帮扶干部诉说了房子到处湿漏的情况,我也照了一些照片发给了帮扶干部,但我也心存感谢。谁知,2019年4月,我在外出打工时,突接亲友电话告知我,房子上面的瓦被风吹跑了。8月又接亲友电话告知我,家里的老房子及地基和部分地都被村上组织挖机推倒挖了,当时我们家里没有人,因此拆房挖地,导致我家全部被毁。后,我才知道我被强制上楼了。 二、房屋从修好至今就一直漏雨,屋面的瓦被风一次又一次的刮跑,屋里面的装饰也一天一天的垮塌,经多次向地方领导上报反应,也多次投报了信访服务平台,至今都是一些官僚、形式和霸权的回答。并且他们修的安置房的撒水也没有排水沟,化粪池及厨房也没有污水排水管道,并且也是几户并连地。请问,他们强制搞的(五改三建)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吗?是实事求事为人民建的“保障性住房”吗? 请求解决的意向是:1、我希望我被挖毁的老房子能得到评估赔偿;2、我希望安置房能满足我一家人的基本居住面积;3、希望屋里的装饰挂板能做到更安全些,以防隐患伤人事故发生;4、希望化粪池能得到改建合理,我们只希望能有一个正常而安稳的家。请问向我们这样的还能得到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