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车祸责任分明!货车司机未依次通行成主因,轿车司机安全驾驶失当负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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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5 20:28:47 来源:广安交警微博 作者:岳池信息发布 浏览:114
[摘要] 1月9日11时许,杨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岳池县翔凤大道与安拱路交叉路口时,与何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立体标志损坏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做到依次通行,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何某驾驶机动车行至路口,未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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