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于8月14日发布《关于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广安市人民政府现就广安市城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8月21日0时至8月26日24时,广安将对邓小平故里景区、小平干部学院、思源广场、市民广场、佛手山景区及其周边1千米范围内空域进行管控。
管控对象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在管控区域和时段内,除涉及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且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外,禁止其他任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施放。对于违法违规施放、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处置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安市人民政府提醒,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现有违反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精彩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共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