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流动人口网上申报,速看岳池公安讲解操作全流程~
[摘要] 居住在岳池县的流动人口或有流动人口居住的房东代办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请速速看过来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在我省以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等都可以访问“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或注册登录广安市“微户政”微信公众号,进入“居住登记自主申报”模块,进行个人居住信息自主申报啦!居
居住在岳池县的
流动人口或有流动人口居住的房东
代办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
请速速看过来
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在我省以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学等都可以访问“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或注册登录广安市“微户政”微信公众号,进入“居住登记自主申报”模块,进行个人居住信息自主申报啦!居住登记申报是办理居住证等业务的必要条件!涉及房屋搬迁居住地址变更、新房入住均可进行自主申报!PS: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如实申报个人居住信息。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积极引导房屋承租人完成自主申报登记。
点击下方菜单“微户政”,选择广安市公安微户政,选择岳池县,点击进入“居住登记申报”模块(注意不是流动人口登记模块)。第一次使用公安微户政的时候需进行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核对“申报人信息”是否为待申报人,无误则点击下一步。若非本人,返回“微户政”主页-个人中心进行修改并重新实人认证。如有18周岁以下、60岁以上的同住人员请新增添加,其他人员按程序登录本人账号进行申报。填写“居住处所”“所在地区”“现居住地址”“楼栋户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①所在地区可选择至区(市)县一级。
②可在某一区(市)县范围内模糊搜索现居住地,支持通过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模糊搜索。如果搜索不到或无法确认您想录入的地址,请联系社区民警协助处理(联系电话参考如下)。确认预览申报信息,若无误点击“确认提交”,仍需修改点击“返回修改”。登记申报信息提交后,公安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若在此期间需要修改或更新申报信息,可重新点击“个人申报”进行申报信息更新,提示如下:

重新申报所需填写内容与首次申报无异。提交后原先申报内容将失效,以更新后的申报信息为准。派出所公安机关将对登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会以微信公众号消息的方式通知群众。申请人也可在居住登记申报模块点击“申报记录”查询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第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有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希望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有何困难和问题,可及时向公安机关咨询和求助,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随时接受您的监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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