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城区 集中交易区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优化城区环境,结合当前城市管理需要,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调整县城区集中交易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立香桂街、环城西路(禹王宫)等23处集中交易区(名单详见附件)。
二、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业主要保持摊区环境卫生,不得有喇叭叫卖、撑伞摆桌、倾倒污水和经营高油烟类摊点等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不得将机动车驶入人行道,不得占用、堵塞行人和消防通道,并在规定时段按照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格做到人在地净,人走场清。
三、业主要服从多部门的监督管理,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信访问题时,应积极配合整改,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四、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工作需要对集中交易区进行调整的,业主应当无条件配合。
五、本通告由岳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岳池县集中交易区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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