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2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DB51/T1953—2015)和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县2022年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聚焦失业青年群体,扩大见习规模,提高见习质量。综合运用指导服务和政策激励,着力激发青年就业内生动力,把有需求的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帮助他们更好适应和融入就业市场。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2021年度就业见习基地专项检查和考核工作(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对2021年开展见习工作的见习基地进行检查、考核。围绕促进高质量就业,进一步优化见习基地。
(二)申报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见习基地申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满2年的事业单位、企业。重点吸纳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如下:
1.见习基地规模。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见习基地有参保职工3人以上,在岗职工10人以上(对企业的见习导师在企业参保且拥有从业资格证的,可不限制企业规模)。
2.见习导师力量。有完善的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见习场所和设施。见习导师具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见习岗位数量。每位见习导师最多可设置3个见习岗位。
4.见习工作保障。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助,补助标准高于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20万元。
申报认定就业见习基地的事业单位、企业,填报附件1《岳池县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2《岳池县见习岗位需求情况表》,携带本单位制定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县就业局二楼大厅窗口。
(三)组织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
2.见习期限: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见习待遇:见习期间执行生活补助,由见习基地按月支付,生活补助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管理:见习时长至少为3个月,见习人员需每月接受2次县就业局的就业指导(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三楼就业服务大厅),每季度接受见习基地的考核。
认定的见习基地及时申报参加见习的人员,填报附件3《岳池县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4《岳池县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招用见习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见习人员身份证及毕业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县就业局二楼大厅窗口。
(四)拨付相关见习补贴(按季度)
根据政策规定,按季度申请就业见习补贴,2022年1月1日至4月15日,补贴标准为广安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80%;4月15日至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广安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开展见习工作的见习基地需提交补贴期间的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由见习基地对公账户打卡发放),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县就业局二楼大厅窗口。
三、工作要求
(一)见习基地认定工作要求。县就业局受理申请后,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报县人社局党组审定。通过认定的基地签订附件5《岳池县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二)实施见习工作要求。见习基地应按照见习计划,安排见习导师专项提供岗位技术指导,认真做好就业见习生的考核工作,见习期满后出具附件6《岳池县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考核鉴定书》。
(三)见习基地管理工作要求。经认定的见习基地认定期限为3年,按年度对就业见习基地考核评分,见习人员对见习基地的满意率应达到80%以上,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不低于30%。见习基地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报送见习岗位需求或拒绝接受见习人员参加见习的,视为自动放弃见习基地资格。
联系人:县就业局 卢德元
联系电话:0826-5243169
附件:1.岳池县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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